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4、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5、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6、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7、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