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数与合数 1、质数:因数只有2个:1和它本身。 2、100以内的质数表(共25个): 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3、合数:因数有3个及以上:1和它本身及其他。 例如:4、6、8、9、10、12、14、15、16、18、20 4、特殊: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最小质数是2,最小合数是4. 二、运算定律和简算规律 加法交换律:a+b=b+a 加法结合律:(a+b)+c=a+(b+c) 乘法交换律:a×b=b×a 乘法结合律:(a×b)×c=a×(b×c) 减法性质:a−b−c=a−(b+c) 除法性质:a÷b÷c=a÷(b×c) 乘法分配律及拓展公式:(a+b)×c=a×c+b×c 乘法分配律逆运算:a×c±b×c=(a+b)×c 简算规律:a×0.5=a÷2;a÷0.5=a×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