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学药品的取用 1.取用原则: (1)“三不原则”:不要用手接触药品;不要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药品(特别是气体)的气味;不得尝任何药品的味道。 (2)“节约原则”:取用药品时,应该严格按照实验规定的用量取用药品,如果没有说明用量,一般应该按最少量,液体1~2mL,固体只需盖满试管底部。 (3)“处理原则”:实验剩余的药品既不要放回原瓶,也不要随意丢弃,更不要拿出实验室,要放入指定的容器内。(多余白磷可放回原瓶的水中) 【特别提醒】闻气体气味时的正确操作方法:用手轻轻地在容器口扇动,让极少量的气体飘进鼻孔。 2.固体药品的取用和称量 固体药品通常保存在广口瓶里,取用固体药品
